號: 003187229/202212-00031 信息分類: 部門和專家解讀
發布機構: 宿州市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12 發布日期: 2022-12-12 20:29
文  號: 性: 有效
生效時間: 廢止時間: 暫無
名  稱: 【文字解讀】《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級政府權責清單市級公共服務清單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讀
政策咨詢機關: 暫無 政策咨詢電話: 暫無

【文字解讀】《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級政府權責清單市級公共服務清單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市委編辦 瀏覽量: 發表時間:2022-12-12 20:29 編輯:信息公開

近日,市政府印發《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宿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級政府權責清單市級公共服務清單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宿政發〔2022〕9號,以下簡稱《通知》)?,F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推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助推“互聯網+政務服務”的一項基礎性工作。2022年4月底,省委編辦印發通知,對全省權責清單年度集中調整工作進行部署,要求各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培訓會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要求,將銜接落實國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與開展全市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年度集中調整一體布置、同步推進。8月31日,省委編辦下發“四個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指導目錄,要求各市統籌好工作進度,于12月20日前公布實施“四個清單”。

二、起草過程

為保證按期完成權責清單年度集中調整任務,市委編辦自9月初,組織人員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1年版)與省級指導目錄逐項比對,形成《比對表》分批征求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教體局等69家單位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直至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初稿。10月13日報省委編辦審核,20日反饋可以進行后續工作。10月21日,市委編辦在深入征求省委編辦及市直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征求意見稿,作最后一次征求市直單位意見,40家單位書面回函確認同意,其余均電話確認同意。10月28日,經市委編辦室務會研究,按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11月9日根據合法性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完善結果經市司法局再次確認。經進一步完善后形成送審稿,11月23日通過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12月6日,以宿州市人民政府名義正式印發實施。

三、主要內容

《通知》包括2大部分內容。

(一)列明相關單位職責事項。經本次調整,全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共有360項,市級政府權責清單3430項,市級公共服務清單1764項,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保留事項101項、規范事項25項、取消事項40項。

(二)就清單執行提出要求。一是明確市、縣(區)政府審改牽頭機構的有關職責。市、縣(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經同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報上一級審改牽頭機構備案;各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與其他清單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其他清單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在許可事項內容上嚴格保持一致;各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建立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即時動態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二是明確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應會同市有關單位制定完善我市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暢通線上線下辦理渠道,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三是明確清單公布實施后政府部門的有關工作任務。要求各部門對列入清單的事項,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監管細則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四、政策咨詢方式

咨詢科室:市委編辦權責清單制度建設科

咨詢電話:0557-303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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