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發布及解讀新聞發布會

《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發布及解讀新聞發布會

發布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孔慶軍,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鳳國

參會媒體:拂曉報|宿州市廣播電視臺|人民數字|中安在線|宿州發布

訪談時間:2022年12月9日

發布地點:宿州市新聞發布廳

發布單位:宿州市政府新聞辦

訪談摘要:發布宿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工作開展有關情況

發布會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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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視頻

發布會詳情


會場

主持人: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下午好!歡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今天我們邀請到宿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孔慶軍,宿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鳳國向各位介紹《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相關情況并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參加本次新聞發布會的媒體有:拂曉報、宿州廣播電視臺、人民數字、中安在線、宿州發布,感謝各位媒體朋友的到來。

首先,請宿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孔慶軍發布有關情況。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孔慶軍

孔慶軍:

大家好!歡迎大家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宿政辦秘[2022]42號)已于11月11日下發實施,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紹《實施方案》的起草情況和主要內容。

一、起草情況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結建”人防工程的數量和面積不斷增加。但由于人防工程產權不明晰,導致維護管理不到位,不能較好實現人防工程的保值增值,也影響到其戰備功能,難以在戰時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權。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思想和“人民防空為人民”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資產管理體系,全面提升人防工程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市人防辦深入開展調研,對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肯定,并被省人防辦列為全省試點。

從2022年1月起,我市明確了新開發項目配建的人防工程產權為國有的表述。此后,市人防辦依據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借鑒浙江省部分地市經驗做法,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實施方案》,并成立了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全面推進改革工作。該方案已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深改委會議審議,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重點明確了5項內容:

(一)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將人防要求納入空間規劃、地塊規劃、項目規劃,加強部門聯動監管,確保人防工程建設按要求實施,實現人防建設與城市總體規劃“一張圖”管理,推動全市人防工程建設從量的增長向質的提升轉變。

(二)明晰人防產權歸屬。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將結建的人防工程在竣工后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的國有全資企業(市城投集團)進行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進行國有資產登記并辦理使用手續。黨政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等結建的人防工程,可在合同約定后繼續由建設單位進行使用和維護,也可交由市城投集團統一管理。

(三)創新資產經營模式。已進行國有資產登記的人防工程由市城投集團負責營運,在保持產權國有屬性不變前提下,可使用收益權以合法合規的方式融資。資產經營收益要統籌用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專業維修等,保障人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打造協同監管體系。明確各部門職責,人防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自然資源規劃、財政(國資)、應急管理、審計、房管等部門要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市城投集團和使用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對人防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各部門加強協作,依托大數據探索搭建人防綜合管理平臺。

(五)提升服務社會水平。積極開展“暖民心·便民停車行動”,通過保障新建車位優先使用、多部門聯合執法等手段,提高人防工程平時使用率,緩解民眾停車困難的問題。設立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專項資金,用于早期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老舊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建立人防網格化管理體系,更好地服務社會、服務城市、服務群眾,增強人防事業發展帶來的獲得感。

媒體朋友們,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軍分區的正確領導下,得到了全市社會各界和在座新聞媒體朋友們的關心和支持,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此,向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朋友們表示衷心感謝,謝謝大家!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在此,希望各級各類媒體積極做好《宿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宣傳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更好地推進改革工作,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時服務經濟社會、戰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雙重效能。

謝謝各位發布人!謝謝記者朋友們!


主持人:感謝孔主任的情況介紹,下面是記者答問環節,請各位記者在提問時先通報所在的新聞單位。



記者: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后,跟以前相比最大的區別是什么?

答: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后,在土地出讓或者劃撥環節明確了人防工程產權歸國家所有,在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后,由建設單位無償移交給政府確定的國資企業,由國資企業統一進行產權登記和運營管理,建設單位不得出售人防車位使用權。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前已竣工或在建的人防工程,通過相關程序將產權登記在政府確定的國資企業名下,原使用、收益權和維護管理責任保持不變。


記者: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后,業主如何取得人防車位的使用權?

答: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后,在人防車位的運營環節,計劃指導國資企業采用長期租賃為主、短期租賃為輔的開發利用模式,通過人防車位使用權租賃拍租,優先出租給小區未購買車位的業主,如還有剩余車位,再面向全體業主開展第二輪拍租。業主可通過報名參加拍租取得人防車位使用權。在這里特別要說的一點是,在臨戰(災)前,由人民政府根據防空(災)或者應對突發事件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安排使用人防工程。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不得阻撓、干涉和拖延。人防主管部門需要在人防工程區域進行演練等活動時,管理人及使用人應當予以配合。


記者:人防工程地下停車位如何收費?收取的費用用在哪?

答:今后,市城投集團對已進行國有資產登記的人防工程進行運營,積極開展“暖民心.便民停車行動”,釋放停車位存量,保障住宅項目的人防車位優先向本小區居民出租。人防工程停車位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發改委政策執行。

我公司對于人防工程收取的停車費用,主要用于進行國有資產登記人防工程的日常維護、維護保養、專業維修、平戰轉換、應急演練及人防專業化維護管理隊伍建設等。


主持人:感謝各位記者的提問,謝謝各位領導的情況介紹和互動交流。希望媒體朋友們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廣泛開展我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相關報道,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